1月12日,颍泉区税务局成功开具全市首笔森林植被恢复费缴费凭证,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费新征收方式顺利运行。上午9时许,颍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成功完成金税三期森林植被恢复费申报与电子税务局缴款及缴费凭证打印,工作人员向缴费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并指导纳税人进行网上缴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及安徽省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自划转工作开始以来,颍泉区税务局主动作为,精心谋划,在市局划转办公室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正视问题和差距,从细节入手制定划转工作方案,与区林业局就划转交接、征收方式和信息传递等问题进行探讨,联合一起共同促进保障划转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真正做到“无感划转”。